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党务公开工作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 -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党务公开工作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3-08-21 16:41:10    来源:地调院      审核:admin

地调党〔2013〕22号

院属各党支部:
  现将《安徽省地质调查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党务公开工作若干制度(试行)
 

中共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
  

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党务公开工作若干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地矿局党务公开若干制度(试行)》(地党?z2013?{42号)文件精神,结合地调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
  
  1、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督促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3、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决定党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考核。
  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计划、总结、考核及相关材料草拟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信息反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负责相关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的发放、归档;管理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部门职责
  纪检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党务公开的落实;监督落实事关党员、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工作。
  组织部门? 饕?职责。落实党的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干部考察任免、后备干部推荐、党内重要制度建设以及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党员发展、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方面的党务公开。
  宣传部门主要职责。落实思想理论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指导党支部对党务公开的新闻宣传等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人事部门主要职责。组织落实收入分配、招聘录用调配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党办主要职责。承担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对院属党支部、群团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6、党务公开联系点
  院党委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党支部,负责指导和督促党务公开工作。
  7、资料归档和信息报送
  以年度划分立卷归档时限,编制目录、登记归档;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台帐》。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务公开信息统计工作。
  
  二、例行党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应例行公开。主要包括: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院党组织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学费使用管理和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党组织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2、公开的形式
  按照方便快捷,便于党员群众阅看的原则,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文件公开。通过党内文件、通报、会议纪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专栏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向党员群众公开。
  媒体公开。利用网站、简报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情况通报。党委书记或党办主任为党委新闻发言人,向全院党员通报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及与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3、公开的程序
  提出事项。承办部门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见附件3),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定。
  审定事项。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并提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实施公开。报请信息公开的部门按照分管领导审定意见,采取相应方式公开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党务公开制度
  
  1、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属党组织提出申请。
  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接收申请的党组织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及时受理。
  答复。党的基层组织在受理公开权利人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书面答复公开权利人。
  延长时间。因客观原因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及时将延长的理由及期限告知公开权利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越过30个工作日。
  2、依申请公开不予答复的党务信息
  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执法执纪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开权利人告知不予答复的依据和理由。
  3、归档管理
  对依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4、本制度所称的公开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人,主要包括依法享有人身权利和自由的中共党员、职工群众等。
  
  四、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1、意见收集
  通过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设置电子邮箱、公布监督电话、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党员、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2、处理方式
  向有关部门通报收集的意见、建议。重要意见或建议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通报事项。对一时不能办理或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作出说明,并提出办理时限。
  3、反馈方式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适当形式及时答复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反映人意见。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1、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职工代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代表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
  2、监督员职责
  对党务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等进行监督,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并如实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维护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有关权利,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学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向党员群众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3、监督员监督方式
  可通过当面汇报、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适时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监督员意见或建议。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督查党务公开工作时,组织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参加督查。
  4、保障措施
  院党委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并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六、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1、检查考核机构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院和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参照局《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院和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检查考核方法
  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归档资料。
  听取党员、职工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组织党员群众对院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
  4、责任追究
  参照局《党务党务公开工作若干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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