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接局地组便〔2009〕22号文通知,为大力学习和宣传沈浩同志的模范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追授沈浩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称号的决定》(皖〔2009〕265号)和《关于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皖〔2009〕266号)精神,在局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现就我院开展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沈浩同志是省直机关第三批选派干部的先进典型,是优秀的党员干部。沈浩同志的业绩,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党员的崇高境界。广大党员要学习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
二、学习形式
各支部年底前要开展一次以“学习模范事迹、弘扬崇高精神”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对照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院将在简报、网络、专栏等形式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院局域网上开辟“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专栏,上传有关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图?
?,以及各党支部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心得,实现资源共享、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学习要求
1、各支部要及时传达全省追授沈浩同志荣誉称号大会暨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迅速掀起学习活动热潮。
2、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自觉从思想、工作、作风上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学习活动产生持久的效果。
3、要把开展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将学习沈浩同志精神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地调院发展的内在动力。
4、要与总结2009年工作、谋划2010年工作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汲取动力,提高素质和能力,促进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5、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支部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院党办。
中共安徽省地调院党委
2009年12月8日
沈浩同志生平简介
沈浩,男,1963年出生,2009年11月6日去世。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为省财政厅派驻小岗村的选派干部,在小岗村村民中享有很高的声誉。2004年到小岗村工作以来一直为小岗村的发展兢兢业业,先后为村里修了公路、为散居的26户村民集中盖了住宅楼并在村里成立大包干纪念馆。
沈浩在小岗村住下来了,一住就是几年。处处为村里谋规划、办实事,大年三十还泡在村里,几年来一直租住在村民家中。
2006年底,沈浩在小岗村任职三年届满,村民强烈要求把沈浩留下来,二十多年前集体按下手印的故事再次在小岗村发生。村民派了十个代表,按下手印到安徽省组织部、财政厅要求沈浩留在小岗村,再带领他们干三年。
办工业、兴商贸 、科学种田,以市场经济的头脑发展种植、养殖和高效农业……六年来,沈浩为带领着小岗村做了太多的事。农家乐生态游促进小岗村振兴发展,“大包干”纪念馆每年接待各地游客万余人次……
2006年,小岗村跻身2005年度“全国十大名村”,2007年初,小岗村被授予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称号,一个美丽、和谐、富裕、文明的的社会主义新小岗重新向世人展示着它独有的魅力。
2009年11月6日,江河含悲、小岗村动容。沈浩在小岗村临时租
住的房子内去世,年仅46岁。
应小岗村村民强烈请求,沈浩同志亲属同意将沈浩同志骨灰安葬在小岗村公墓。